一句话回答:凡是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,都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通过国家网信办的"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"填报信息、履行备案手续;没备案就上线,可能被责令整改、警告,甚至被要求下线相关功能。
一、法律依据:哪些规定、什么义务
核心依据是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发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》(2022年3月1日施行)。该规定明确,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,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名称、服务形式、应用领域、算法类型、算法自评估报告、拟公示内容等信息,履行备案手续;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,还要在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。
与它配套的还有两部: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要求提供具有生成合成功能、可能被用于制作虚假信息的服务,也要按规定备案和标识;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2023年8月15日施行)进一步要求,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,应当履行算法备案手续。所以现在做App内容推荐、做AI对话、做换脸或数字人的企业,基本都要过这一关。具体填报口径和材料清单,以算法备案系统及网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。
二、实务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
实务里企业最容易踩的坑,是把"算法备案"和"大模型备案""等保测评"搞混。提醒你几点。
第一,算法备案是上线前的前置手续,不是事后补登记。很多企业是App被应用商店要求提供备案凭证、或者被网信办约谈,才回头补办,这时候已经可能被认定违规。
第二,"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"是判断的关键词。说白了,就是你的算法会向公众推送信息、能影响很多人看到什么内容——信息流、短视频推荐、热搜榜、社区排序、AI内容生成,基本都算;纯粹只用于企业内部排产、风控的算法,一般不在这个范围。
第三,材料里最难写的是"算法自评估报告"。它要说明算法机制机理、数据来源、风险防控措施等,写得不到位是常见的被退回原因,建议由法务、技术和算法团队一起准备。
第四,备案不等于免责。备案之后还要落实算法公示、用户申诉渠道、不得诱导沉迷、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差别待遇等义务,出了事照样要担责。
三、案例分析
以下为示意情景,非真实案件。某科技公司上线一款校园社交App,用信息流推荐算法向学生推送内容,用户量突破百万后被举报。监管部门核查发现,该App具有舆论属性、具备社会动员能力,却始终没有办理算法备案。最终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、给予警告,并要求App在完成备案前下线推荐功能。公司随后补办了备案,但已经错过了几个月的推广窗口。这个例子说明:算法备案不是"可选项",而是产品上线路径上的一道硬门槛。
五、常见问题(FAQ)
问:哪些企业必须做算法备案?
答:凡是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,都应当履行备案手续;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,也应当履行算法备案手续。
问:算法备案要在什么时候办?
答: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信息、履行备案手续;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,还要在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。
问:备案要填报哪些内容?
答:服务提供者名称、服务形式、应用领域、算法类型、算法自评估报告、拟公示内容等信息。
问:企业内部的算法需要备案吗?
答:纯粹只用于企业内部排产、风控的算法一般不在这个范围;会向公众推送信息、能影响很多人看到什么内容的算法基本都算。
问:备案之后就没事了吗?
答:不是。备案之后还要落实算法公示、用户申诉渠道、不得诱导沉迷、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差别待遇等义务,出了事照样要担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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